[June] 2020年上半年的最後一天
六月的最後一天,島民四號看到的是登島廣播,除此之外的島民看到的是另外一個版本。本文的後半是關於人類世界的黑暗面,只想留在動森世界的話,請讀到標示處就好。
小靜的廣播讓時間的流逝變得清晰:
辛苦了一個月的婚禮顧問們:
島民四號第一天參加,也是最後一天:
最後一天的其他場景:
以下同樣是人類世界的黑暗面,只想留在動森世界的美好讀到這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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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民代表並不覺得婚禮浪漫,這個月的活動只是為了活動道具而交差了事。在六月新娘活動結束的這一天,用這個不是很相關的朵朵劇場寫一些關於婚禮背後的現實:
從茶茶丸的台詞看來,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視為"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的續集。這個以同性婚姻為主題的故事是單純地讓人有點羨慕的。
婚姻是一個要深入討論,每一段都能寫成一篇文章的龐大主題,但這就超過這個動森日誌的調性了。以下的論述,是以擁有自己的專業、不用結婚就能獨立生活的女性為前提,和仇女教及AA制的爭議預設女性在經濟上就是會佔男性便宜,是完全不同的命題和族群。
在東方的小島上,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家人的事。門當戶對是婚姻很基本的條件,這個門當戶對表面上是雙方家庭的社會地位相當,但說得直白一點,就是和錢有關。
準備婚禮是一年左右,婚禮是一天,但婚後的生活是更長久的事,一些新娘把婚禮的結束是為"畢業",但這其實是個沒有結過婚的人才會有的想法。婚姻和談戀愛完全不同,是一件非常現實的事,俗話說,柴米油鹽醬醋茶,而這每一件事情都和錢有關。門當戶對,除了雙方家庭的地位相當,也多少反應了雙方家庭用錢的態度,進而預測兩個人在這個東方小島的特殊社會是不是能安然地生活。
除此之外,政治理念也是一個理想上應該不造成影響,現實中列入考慮可能會讓生活簡單一點的方式。東方小島上的政治,和公民課本裡寫的政治是不同的兩件事,課本中的理想不存在現實。小島上的現實是,政治立場很大程度地反應了個人對事物的認同與價值,同時,家人的背景有時也很實在地會造成影響。比如,特殊的黑道文化和地方勢力,雖然這種手段一般是用來對付"外人",但是,媳婦不論過多久都是"家庭裡的外人",那些用來對付"外人"的手段當然同樣也適用在媳婦身上;成為"家庭裡的外人"比單純的"外人"更糟糕的一點是,對"外人"還會注意面子的問題,但對已經是"家人"的"外人"則是更加毫不手軟。遇到一方的家庭是這種已知的白牌流氓時,另一方沒有相當的背景,是難以有足夠的手段制衡對方以勉強達成恐怖的平衡。
雖然島國的教育數十年試圖傳達兩性平等的概念,現實中的婚姻卻不是這麼回事。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還是社會中普遍的潛規則,在醫療的制度上,現行的規定還是生產同意書只有先生可以簽,對遵循傳統價值的家庭來說,太太是先生的附屬物這是制度上無法動搖的事實,近年也有女性因為先生延誤生產同意書而成為植物人的真實案例。近年來在婚禮的習俗上部份女方家庭開始不收聘金等減少物化媳婦的努力,但這對於信仰"媳婦是夫家的附屬物"的男方家庭根本不痛不癢,也不會因此改變他們對媳婦的看法。對男方家庭來說,結婚之後的媳婦就是一種地位比子女低下的可支配財產,他們有權用各種方式(包括恐嚇、強迫和情緒勒索)干涉她的人生規畫、她的工作、她要不要生小孩、甚至支配她的身體自主權,而從小生長在這個家庭的兒子,這種觀念也早就是潛意識裡的基本信仰之一。
近年來關於這些媳婦不堪長期的折磨而提告或輕生的新聞時有所聞,部份輿論的未婚女性認為,這只能怪她自己結婚前沒有看清楚或是沒有選對人,實際上這種論點和檢討性侵被害人穿太少是一樣的荒謬。檢視最近其中一個新聞裡輕生的女性,在婚前是個有大學以上學歷、也有自己的工作的一般人,結婚之後被夫家要求辭職和公婆同住帶小孩,在長期的精神霸凌之下,最終走上的絕路。事後諸葛的時候,很容易可以檢討她為什麼要答應辭職、答應和公婆同住,不要答應就好了。未婚的人用談戀愛的邏輯,很難理解要結婚不是一個像要交往那麼簡單的決定,而決定可以和一個人結婚、和一個人一直生活在一起,原本就是個充滿互相溝通、讓步和妥協的過程,而在島國的社會價值裡,讓步和妥協是女方的事,從來不是男方的。
這些悲劇發生的遠因在於夫家的霸凌,但癥結還是在先生。即使是兩家人的事,婚姻關係的起點還是夫妻兩人的互動,而這些悲劇的共通點,在於先生放棄了成為小家庭與原生家庭之間溝通的橋樑,放任原生家庭對小家庭種種侵門踏戶的支配;尤其是婚前看似性別平權的先生,婚後卻成了父權價值的代言人,這樣的衝擊更是讓女性不知所措,"為什麼這個嘴巴上說愛我的人,現在也加入了霸凌我的行列?"若是婚前就知道交往的對象這麼傳統還決定結婚的話,或許反而還不會發生悲劇。而當這些婆家的要求是從先生的口中說出來的時候,也不是一個單純說拒絕就拒絕的狀況。如果這是一段說拒絕就可以拒絕的關係,是根本不會結婚的,而女方正是在這樣溫水煮青蛙的過程中,漸漸被失去了自己的人生和走上絕路。那些輕生的媳婦不是因為她們太軟弱或有特殊之處,她們和大多數在這個年代長大的女性一樣普通,而她們的先生的共同點則是,對長期發生在眼前的家庭霸凌視而不見。
這個過程中更難受的衝突是來自社會的雙重標準:在長大的過程中,學校的教育教的是,性別現在不是一個應該要被差別對待的理由,女性可以和男生一樣有能力和擁有自己的專業;但進社會之後,在職場上,資深女性同事先是上了一堂社會現實課,女性是扯女性後腿最厲害的打手;結婚之後,不論是家庭或社會的風向都轉變成,結婚了就是這樣,要忍耐、要妥協,不要這麼任性,沒有說出來的台詞或許是已婚的女性沒有人權,而說這些話的人還往往是一群被霸凌過的媳婦。這種"我好不容易才熬出頭"的女人為難女人的心態,成為這個社會的性別觀念進步得非常緩慢的可能原因之一。
和前文提過的親子關係相似,現在女性的不婚趨勢,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也可以視為對島國社會這種對女性嚴苛的雙重標準的消極抵抗。這些傳統的島國家庭找不到能結婚的女性,漸漸地被天澤淘汰之後,只有對女性相對平權的家庭文化能繁衍下一代。藉由這個過程,緩慢地讓島國上的家庭漸漸地都能往真正性別平權的方向前進。
上一代的女性處境和現在相比更為嚴酷:因為嚴格的禮教,結婚當天才第一次看到除了先生以外的家人,也是第一次到未來都要綁在一起的先生家,這樣的情況聽起來荒謬,卻是當時看重男女分際、女性在婚前不能到男性家不然就是隨便的結果。結婚之後,傳統的婆家上至婆婆、下至小姑小叔,這些人都能明目張膽找媳婦麻煩;現代的男性抱怨女性不用當兵,不用浪費時間去被長官糟蹋,"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但對大部份女性來說,婆家的存在比這些當兵的長官還要嚴苛。島民代表就看著一個重男輕女物化媳婦的爺爺家霸凌媳婦長大,一直到近幾年,還是聽到這樣離奇的抱怨:"為什麼小年夜沒有早點回來,等你回來煮飯都餓死了",說這句話的是今年已經六十有餘的姑叔輩的成年人了。對他們來說,就算平常的360天都是自己張羅三餐,媳婦是過年期間煮飯的機器這點是絕對不能妥協的,沒有媳婦煮飯他們也不自己煮或買,寧可餓肚子罵人。從這個角度來看,島國的已婚女性,和公婆同住的一生都是志願役,而沒有同住的則是終其一生每年都強迫參加教召,即使到公婆過世之後,也不能除役。能夠除役只有放棄媳婦這個身份的那一天,也就是離婚或自己的死亡。這麼想的話,不知道島國的厭女男性們對女性不用當兵這點心裡會不會平衡一點。
上一代的女性面對如此嚴酷的婆媳關係,先生在這個過程中是完全袖手旁觀的,就算先生想幫忙,也被這些"婆家人"一起罵進去,要先生不要多管閒事,在旁邊休息就好。除此之外,沒有和婆家同住的女性還要面對的是家庭與事業之間的兩頭燒:傳統要求他們要負擔所有照顧家庭的責任,當時的教育開始灌輸女性也可以兼顧自己的事業,因此當時的新時代女性是要同時達到傳統對媳婦的要求,還要同時在職場上達到與男性對等的努力。而女性開始有自己的收入後,有部份家庭的男性甚至連"拿錢回家"的傳統角色也不需要了,這樣的家庭拿掉父親也不會有任何運作上的問題:既不拿錢回家、不住家裡、回家了也不做家事、過年所有人還要一起去應付他那個刻薄的傳統家庭。這樣的父親在當時並不是少數,但是當時離婚是個敗壞名聲的選擇,甚至單親家庭的孩子在學校裡還被同學霸凌,因此誤上賊船的女性大多選擇的是一直忍耐。在這樣的背景下長大的這一代女性,不結婚完全是再合理不過的選擇:不結婚省下的都是麻煩,而且自己又有獨立生活的能力,為什麼會選結婚給自己找麻煩?
現代的婆媳關係在形式上已經比上個世紀稍微進步了,比如在禮俗上開始有越來越多家庭減少了物化女性的傳統,也有越來越多家庭在過年時有彈性的過節方式。但是,婆媳關係背後終究是母子關係,在島國上的親子關係基本上仍然是支配所有物的前提之下,男性做為兒子本身若原本就無法抵抗來自父母的支配,在原生家庭無法以獨立成年子女的姿態與家人相處,現代同齡的小姑小叔也潛意識地內建手足的妻子等於家事機器人的古老思想。在家庭中還是充滿物化支配的社會文化裡,與來自傳統家庭的男性結婚,還期待婆媳關係能奇蹟式地跟上這幾十年來性別教育上的觀念,也是太強人所難了。
而島國的女性,若是看不清島國婚姻的基調依然是對男方家庭敞開大門,決定婚後關係的鑰匙是掌握在婆家人的手上,而不在伴侶之間,一廂情願地認為,愛可以克服一切,選對了對象自己就不會重蹈覆轍;只能說,歷史就是不斷的重覆,當初抱著這種論調的島國女性,不是結婚後很快已經離婚,就是在往離婚的路上。與伴侶之間的愛是愛情,與家人之間的情緒勒索是親情,當愛情與親情被放在天平上的時候,愛情不是不存在,只是親情遠遠大於愛情,而那微不足道的愛情不足以讓先生願意為維護小家庭的界線抵抗原生家庭發生衝突。這時候,讓人心灰意冷的,與其說是婆家的霸凌,不如說是對先生的失望;而在自由戀愛的社會裡,這個讓自己人生走頭無路的先生甚至還是自己選的。
(身為獨立個體的這個主題在前文討論"你的孩子"時已經提過,這裡就不再綴述。)
最後一個爭議的論點是,不是所有島國上的男方家庭,都會逼死女性;被逼死的女性,也只是所有女性中少數。這點和"大多數的父母是無條件地愛子女"是相似的命題。能夠生長在父母無條件愛子女的家庭本身就是一種幸運,根據研究顯示,世界上不論種族和國家,有超過六成以上的人經歷過一個以上的童年逆境傷害(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同樣地,在結婚之後,先生沒有露出父權家庭的本性、視女性為所有物的面貌、和夫家一起霸凌太太也是一種幸運。這些已婚女性訴說的故事,陳述的是一種"如果遇到一個父權的傳統家庭,最壞的下場是這樣"的前車之鑒。在網路變得普及之前,這些故事只是自己的經歷,比如,從小看著母親被父親家欺凌的女性,長大之後對結婚的看法可能和上一代不同;但是在網路普及,更多的普通女性書寫自己的故事之後,才發現這種傳統在島國社會上根本是一種常態。當兩種幸運都沒有的時候,這樣的女性在島國社會幾乎只有被剝削的命運:前進是被夫家凌遲,後退是被原生家庭敲詐,而這樣的女性在長期重男輕女的島國也絕對不是少數個案。
而為什麼這麼多優秀的女性卻無法在婚前看穿男性父權家庭支配的本質?其中一個原因是,婚後的生活是婚前無法預演的,比如,以媳婦的身份過年、掃墓。對傳統家庭來說,女朋友是不夠格被視為家人的,未婚就只是客人,而客人是見不到他們的真面目的,即使已經訂婚了也是一樣。這種傳統的家庭在婚後前一兩年還可能對媳婦稍微客氣一些,之後才漸漸地隨時間顯露出絕對的支配慾,實際的例子是一些女性是結婚幾年後在生了小孩,才漸漸地被先生和夫家逼上絕路。結婚之前沒有這些衝突的時候,看不出自己選的男性骨子裡是唯命是從的媽寶,這是很普遍且合理的現象。這也是未婚女性以為自己絕對不會犯這種錯誤的盲點:在這個父權社會還決定要結婚的女性,都曾經以為自己很聰明,不會重覆上一代的錯誤,又或者婚前已經看到了結婚對象媽寶的一面,只是以為自己的努力可以改變先生的媽寶性格,還是堅持地結婚了。但殊不知正是這種以為自己的眼光很可靠的自信,才讓自己陷入同樣的深淵。例如,和媽寶結婚的友人在婚後第一個星期脫口說要離婚,因為媽寶先生婚後第二天提出為了讓媽媽開心,他還是不去蜜月旅行回家陪媽媽好了。
反過來說,如果結婚後也能保持與先生的界線,當發現先生是個無藥可救的媽寶就認賠殺出呢?這看起來是個很理性的決定,也可以給自己的一個機會試試看能不能遇到一個性別價值現代化的男性,又可以免去最後走上絕路的悲劇。但這個命題的盲點在,結婚和離婚都是法律上的程序,結婚只要到戶證事務所登記,但離婚伴隨的法律問題卻不是短時間內可以完結的,尤其在有小孩的狀況下;離婚對女性名聲上的影響還是遠大於男性。再者,如果可以一直維持隨時認賠殺出的理性,那麼,得到的結論有比較高的機會是不結婚;結婚本身就是一個需要一點衝動的行為,如果婚前已經預設自己的伴侶有可能是豬隊友而隨時保持著戒心,那又為何想試著和豬打架?最後,在婚姻這種共享空間和生活的親密關係中,同樣也是難以一直維持試探對方和隨時準備結束關係的狀態,這樣充滿防備缺少信任的關係也是無法結婚的。
對島國的女性來說,二十一世紀的婚姻或許仍然是一場以自己為籌碼、全有全無的賭博,選擇進入婚姻的同時,必須接受的就是先生背後整套夫家的家庭價值,可能從此不再是個人而是家族的財產。而賭輸的時候和前一代的女性一樣,賠上的是自己的名聲(離婚的女性下略一千字)、原本的事業和性命。相比之下,選擇不結婚的成本仍然是自己的名聲(沒結婚的女性是敗犬和老處女就是性格不好),但保有了為人生做主的選擇和事業、可以繼續工作而得到的財產,和免於被夫家精神霸凌而失去的性命。退一百步來說,不論已婚或是未婚,女性在現代的島國社會中就是個次人一等的原罪,動輒得咎;特有的"休妻"文化至今仍然沒有完全消失,同居和夫妻義務至今仍然是部份判決離婚成立的理由,落後的法令與法官的素質也成為這個社會制度難以成為女性後盾的原因之一。不論怎麼努力,女性在島國婚姻裡橫豎得到的都是罵名,為了保全婚姻的忍耐甚至也不一定能得到伴侶的支持,倒不如乾脆地放棄這個選項做為自己而活著,反而人生還有其他的可能。
劇場中的同性婚姻裡,當雙方都是男性時,可能反而比被傳統視為"正常"的異性戀還要平權,原因或許是因為雙方都是這個社會裡性別優勢的"男性"。在這個歌頌同性婚姻的勝利的時代,對於異性戀女性婚後不被視為一個獨立個體而沒有空間的處境,又有多少非已婚女性的人真正的理解呢?
願這個小島上的未婚女性在踏入婚姻之前,能夠看清自己手上的籌碼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也願這個小島上的已婚女性,可以不再生活在來自傳統價值精神霸凌的恐懼中,不再用輕生終結生活中走頭無路的折磨。以現在現實中的性別意識進步緩慢的狀況來看,或許還要好幾代的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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